一、简介
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应具备的能力,包括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寄出保障和改进创新,以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评估。
二、适用范围
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
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
三、认证价值
(1)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利用本标准建设自身能力,并进行测量、评估和改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参与市场竞争;
(2)能够科学有效地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方的能力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3)有利于展示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方的实力,便于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的需求方选择承建单位,降低沟通成本;
(4)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方可依据能力要求标准对自身进行评估,寻找差距,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证书级别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CS2级、CS3级、CS4级和CS5级表示,并依次定义为初始级、基本级、良好级、优秀级和杰出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级别进行初次申请,初次申请级别不得高于CS2级(基本级)。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监督评估和再评估过程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五、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
(2)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 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 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中相应级别要求
(4)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5)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六、发证机关
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
七、申报流程
八、证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