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支付技术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支付技术产品标准实施与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更好满足金融行业发展与监管需要,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决定将支付技术产品认证扩展为《金融科技产品认证》。
二、产品目录
三、认证模式和有效期
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上述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 样品检测、市场抽样检测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
认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认证委托方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应按产品型号、规格、版本的不同划分认证单元,当以多个型号、规格、版本的产品作为一个认证单元时,认证委托方应提交各型号、规格、版本产品间的差异说明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通过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确保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期满后进行监督审查,合格即可续期。
四、申报资料
认证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及认证实施的需要在认证细则中明确申请资料清单(应至少包括认证申请书、合同或认证委托方/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等)。
五、发证机关
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
六、申报流程
七、证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