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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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18 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通用专业承包。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00 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 18 米以上或深度 8 米以上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 12 米以上的基坑围护工程。 

1.2 乙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 承包工程范围

1.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1.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 120 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 24 米以下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 10 米以下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5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 15 米以下的基坑围护工程。

2.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 甲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1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 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10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2.2 乙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3 承包工程范围

2.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2.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 315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3.1 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

建造师;

2)实验室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3)具有混凝土试验员 4 人以上。

3.1.3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 1 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2)混凝土运输车 10 辆;

3)混凝土输送泵 2 台。

3.2 承包工程范围

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4.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 甲级资质标准

4.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4.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4.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

2)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

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 项;

4)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 项;

5)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带 25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项;

6)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

7)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5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1万 KW。

4.2 乙级资质标准

4.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4.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4.3 承包工程范围

4.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4.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 甲级资质标准

5.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5.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5.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 2 个以上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

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5.2 乙级资质标准

5.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5.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5.3 承包工程范围

5.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5.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

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6.1 甲级资质标准

6.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6.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 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项;

2)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 2 项。 

6.2 乙级资质标准

6.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6.2.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6.3 承包工程范围

6.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6.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6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7.1 甲级资质标准

7.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7.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7.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100 米或桥墩高≥60 米的桥梁 4 座;

2)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7.1.4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20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7.2 乙级资质标准

7.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7.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7.2.3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5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7.3 承包工程范围

7.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7.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 1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000 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8.1 甲级资质标准

8.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8.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8.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500 米的隧道 4 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 10 公里以上。

8.1.4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2 台。 

8.2 乙级资质标准

8.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8.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8.2.3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8.3 承包工程范围

8.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8.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 60 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9.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9.1 资质标准

9.1.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9.1.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9.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1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 甲级资质标准

10.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1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2 项;

2)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3 项。

10.2 乙级资质标准

10.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1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3 承包工程范围

10.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10.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11.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

业绩。

11.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的历史建筑修缮工程。 

11.2 乙级资质标准

11.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1.3 承包工程范围

11.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历史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11.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下的仿古建筑工程或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 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 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历史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12.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2.1 甲级资质标准

12.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2.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2.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1.5 亿元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 50 公里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1.5 亿元以上;

3)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中 3 类以上)3 项以上,累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其中标志、标线、护栏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5000 万元以上;

4)累计完成二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 3 项以上,累计施工里程 300 公里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公机电工程施工 3 项以上,累计合同额 2 亿元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公路机电工程单个项目里程 100 公里以上的施工和 2 座以上大于 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12.2 乙级资质标准

12.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2.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2.3 承包工程范围

12.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

12.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 

13.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3.1 甲级资质标准

13.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400 万元以上。

13.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1.3 企业工程业绩

10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000 条公里以上铁路接触网工程施工;

2)1000 条公里以上铁路通信光(电)缆及设备安装;

3)600 组以上铁路电气集中道岔信号工程成 400 公里以上铁路自动闭塞信号工程;

4)铁路电力线 600 公里以上,且包含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13.2 乙级资质标准

13.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13.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3 承包工程范围

13.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及电气化工程施工。

13.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除高速铁路以外的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和电气化工程施工。 

14.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4.1 甲级资质标准

14.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14.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4.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16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2000 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或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2)5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 5 米防波堤工程 600 米以上;

4)沿海 20 万平方米或内河 10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5)10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6)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7)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8)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9)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0)1000 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11)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

12)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13)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14)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15)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

16)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14.1.4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6 项中的 2 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 60 米以上打桩船;

2)200 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 2000 千瓦以上挖泥船或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5)2000 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6)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14.2 乙级资质标准

14.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4.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4.2.3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14.3 承包工程范围

14.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各类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类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14.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 5 万吨级及内河 5000 吨级以下码头及航道工程、水深小于 7 米的防波堤、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工程,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可承担 1000 吨级以下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可承担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5000 吨级以下散货(含油、气)、杂货和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1000 吨级以下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VTS 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工程(AIS 系统)、水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CCTV 系统)、海上通信导航工程(海岸电台、甚高频电台、海事卫星通信、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内河通信导航工程(长途干线、江岸电台、甚高频电台等)等。

15.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5.1 甲级资质标准

15.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5.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5.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11 类中的 2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 1 类是 1、2、3 类中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扇 FH>3500 的超大型或单扇 100 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 2 项,或承担过单扇 50 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 4 项;

2)单项 3000 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 1 项,或 DH>800 的大型或单项 2000 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 3 项;

3)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80MW 以上 4 台;

4)2 台 2×125 吨以上或 4 台 2×60 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5)单扇 FH>1000 的超大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 2 项;

6)单位工程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7)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0MW 以上 2 台或 25MW 以上 4 台;

8)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 5MW 以上 4 台;

9)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 5MW 以上 4 台;

10)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 100MW 以上 1 台;

11)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500KW 以上 4 台。

15.2 乙级资质标准

15.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5.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5.3 承包工程范围

15.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15.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单机容量 100MW 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 1000KW 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注:

1.闸门、拦污栅 FH=叶面积×水头。

2.压力钢管 DH=钢管直径×水头。

16.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6.1 甲级资质标准

16.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16.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6.1.3 企业工程业绩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2)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3)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16.2 乙级资质标准

16.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6.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6.3 承包工程范围

16.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6.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 22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7.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7.1 甲级资质标准

17.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17.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7.1.3 企业工程业绩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

2)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铀冶金等核工程;

3)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

4)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

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工程 2 项。 

17.2 乙级资质标准

17.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17.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7.3 承包工程范围

17.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17.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 6000 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18.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 资质标准

18.1.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100 万元以上。

18.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8.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建筑工程中除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工程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